2019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招聘新教师8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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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我区欠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2019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9〕 83号)的要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一)招聘名额
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名额为75名,幼儿园(公益二类)教师名额为12名。
(二)招聘岗位和学校
具体招聘岗位和学校详见《2019年龙湖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校招聘对象
(1)2017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7至2019年龙湖区生源或龙湖区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幼儿园招聘对象
(1)2017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7至2019年龙湖区生源或龙湖区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2019年龙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中中小学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在区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2019年龙湖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珠江路珠江楼九楼会议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