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南安市总工会编外职业工会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工〔2009〕58号)和《泉州市招聘职业工会工作者办法》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南安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制外职业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街道)编制外职业工会工作者1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南安市常住户口或南安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份前取得)的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本职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违纪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者应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南安市总工会办公室报名,不包括休息日。
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1: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2的,原则上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像片3张。
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2、由市总工会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考察阶段时,市总工会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应于2015年8月17日到南安市总工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