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沧区邮政管理局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市场监管科:1名,从事快递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管工作等。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岗位要求
详见《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海沧邮政管理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信息在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上发布。
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公示等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浏览,不另行通知。
2.报名:本人须携带相关证件至现场报名,报名者可直接从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8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办公室(海沧区兴港花园二期170号602室,公交站:海沧国税站、兴港花园站);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6885873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曾获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在体检前对拟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招聘。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2.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5分,对于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部分项目,对能够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