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技术支撑机构。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xjgtzy.gov.cn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8日。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 年10月1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报名点,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广安街199号;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报名点,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号深圳城。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报名点,联系人:解满收,联系电话:0991-3694055;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报名点,联系人:吕东,联系电话:0991-4831261。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人员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报名点、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