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博湖县招聘编外同工同酬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招40人】
根据博湖县发展现状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0名编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其中渔政站10名、消防中队21名、广播电视台8名、村党支部书记1名)和2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县科学技术学会1名、县湿地管理站6名、博湖镇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1998年10月1日至195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4、报考村支部书记职位的须任村两委正职15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被辞退(解聘)、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已经在事业性岗位的人员;
4、报考村支部书记职位的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任务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弹的,“星级化”创建评定为“5颗星”以下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性质。
四、招考程序
报考同工同酬岗位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报考消防中队)、体检、考核与政审、公示、审批办理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报考公益性岗位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与政审、公示、审批办理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初、高中学历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3)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各1份)。报考广播电视台岗位的人员需先前往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初步面试,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时提供以上材料,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00至2016年10月19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博湖县人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同工同酬职位和公益性岗位。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科40元收取。
(二)考试与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由县人社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面试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