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伊滨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我区用人需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区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0名
1.初中职位2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女性教师2名、语文男性教师2名,数学女性教师4名、数学男性教师4名,英语2名,地理3名,生物3名。
2.小学职位4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女性教师4名、语文男性教师4名,数学女性教师6名、数学男性教师6名,英语女性教师2名、英语男性教师2名, 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3名。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详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报考同一职位涉及男/女分性别招录的,所有环节均采取男/女分性别排位执行,以下不再一一说明。
(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名(差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拟招聘医务人员30名。(详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4.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7月1日以前);
5.报考职位所限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