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党支部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 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两学一做”为主要 内 容 ,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 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 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 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2.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 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 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会上查摆问题,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3.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 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 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 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4.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 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
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 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 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