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公告【招15人】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全校新进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本部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均为专任教师岗位。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