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4年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修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修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其中:管理人员66名,专业技术人员9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黔党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4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根据筑党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定向 “本县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4日,在本县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5月4日以后出生)。
8.根据黔党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4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