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文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22个公益性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有文化厅直属新疆艺术剧院、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新疆艺术剧院木卡姆艺术团、新疆艺术剧院杂技团、新疆艺术剧院管弦乐团、新疆艺术剧院人民剧场、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文化馆、新疆画院、自治区博物馆、新疆龟兹研究院、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3家事业单位,共有招聘岗位42个,计划招聘46人。其中非艺术类岗位31个,计划招聘33人;艺术类岗位11个,计划招聘13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现役军人;
7.曾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