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2.艺术类岗位
艺术类岗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新疆文化艺术办公楼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2号)。联系人:解凡魏援(0991-8808691/8808292)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和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文化艺术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新疆文化网发布的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非艺术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艺术类岗位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非艺术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艺术类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报名但放弃考试的,成绩按0分计算。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新疆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拟制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上网打印的《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