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2.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类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由自治区人社厅和文化厅随机抽取专家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运用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岗位排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自治区人社厅网、新疆文化网进行公布。
(2)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或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相应比例折合计算。面试题由新疆拟制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人社厅和文化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艺术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艺术类岗位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社厅网、新疆文化网公布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新疆文化网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文化厅及用人单位派出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人员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