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0人】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黄梅县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黄梅县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和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称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hmrs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进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8∶00至6月28日17∶30。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5日8∶00至6月29日17∶30。
2、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3、县人社局网站从2018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各岗位报考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或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若同一报考人员报考某个岗位2次审查不通过,则不能再报考该岗位。
4、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按期参加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审查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6、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0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和掌握。
8、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9、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