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0人】
(五)缴费时间和方式
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8:00至2018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具体缴费方式和要求如下:
1.通过支付宝扫码(附件)进行网上缴费。 收款人:金细梅
2.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使用 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转账“备注”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3.如果是别人代缴的,请在转账“备注”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重要提示:转账“备注”栏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若没有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无法核实考生身份的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县办理退费手续。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7月4日上午8:00至7月10日下午17:30。考生请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县电话0713-3369377咨询。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专业基础知识》(专技岗位)、《申论》(管理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论》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
2018年7月11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专技岗位)
《申论》 (管理岗位)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hmrsj.gov.cn/)公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hmrsj.gov.cn/)上进行查询公告。
5、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截止2018年7月在湖北省黄梅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5分。
“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笔试前(7月11日前)提交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类岗位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类岗位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列,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列,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hmrsj.gov.cn/)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属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报名期间在县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7)按《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或发送信息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