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23人】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黄山区人才办会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中共黄山区委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黄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和市区人才储备金政策,兑现相关补贴和待遇。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的黄山区籍以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先承租人才公租房。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公告》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0559-8500091(区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9-8500252(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2019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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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表.xls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黄山区人才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来源:http://www.hsq.gov.cn/News/show/87714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