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4年黔东南州岑巩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岑巩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考一个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按考生报考岗位及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选岗时间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另行通知)。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