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4年黔东南州岑巩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李明)